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前试点地区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为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基础。《意见》提出了哪些新的原则和制度设计?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中将起到什么作用?9月4日10时30分,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副司长黄小赠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尽管《意见》是针对排污权这项制度的试点,但毫无疑问,这是落实《决定》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一个重大政策实践。市场化的产权交易已经成为国际节能减排的主流方式,使购买排污权的企业能够扩大再生产,出售排污权的企业可以获得资金支持,就能够促使企业内生动力,开展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所以我们认为这项制度是资源环境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制度改革和创新,它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倒逼企业节能减排,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倒逼企业结构升级。
这项制度推进对整个国家未来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管理转型、环境资源市场配置、总量减排精细化管理都起到促进作用,也对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的有价理念,改变以往环境资源无价或者无偿这种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现在各地在开展试点工作,11个省按照国家的要求也正在开展试点,但是在试点过程里,一些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一些试点工作不规范或者一些政策方向不明确,工作重点不突出,这些问题还都存在。所以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出台《意见》十分重要,也非常及时,有利于指导和帮助各地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规范程序、促进和深化试点工作,确保试点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为以后在全国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奠定比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