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副司长黄小赠9月4日参加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目前试点工作因各试点城市的实际差异,目前从整个试点情况来看,还存在配套政策和顶层设计不足等五方面问题。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的试点地区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核定。到2017年的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为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了基础。
黄小赠表示,从试点情况来看,11个试点地区都做了大量工作但地区间还存在较大差别,主要体现在配套政策和顶层设计不足、定价机制有待完善、地方政府两级市场发展不够均衡、工作进展不平衡、境监测监管能力有待加强五个方面。
在谈到定价机制有待完善问题时,黄小赠表示目前各地有偿使用定价方法和依据还不够清晰明确,有偿使用价格、有偿使用年限不均衡等问题较为突出,在有偿使用时限和有偿使用价格按年度折算方面长短、高低甚至相差十倍。
针对这一情况,《意见》作出了规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基价应基于环境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黄小赠强调,定价方法和依据应兼顾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使各地有偿使用价格相对均衡,更好地体现公平性。
据介绍,上述其他问题国务院发布的《意见》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三部委将认真做好推动落实工作。通过制定出台政策、完善技术方法、强环境监管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更大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