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农电安全性评价专家组对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察右后旗、商都县、化德县电力部门安全性评价总结报告会在化德落下帷幕。
由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农电部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县供电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组成专家评价组,对四个旗县电力部门所辖的1座110kv变电站、17座35kv变电站、16个供电所、4个物资供应站、4个输变电管理所、4个调度中心及生产部、安监部、基建部、办公室车队等开展了新一轮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检查工作。对四个旗县电力部门应查2880项,专家组人员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县供企业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和《依据》,坚持评价贵在真实的原则,采取问询交流、资料查证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扣除无关项目和标准分,对查评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整改时间。要求各公司安全性评价存在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要工作,在明年复查验收时综合整改率达到90%以上,得分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通过对各旗县电力公司现有的有关文件资料、生产运行设备及劳动安全等作业环境和安全管理工作等进行了查评,顺利完成专家组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