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与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十一科技")签署新能源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简介
十一科技是中国领先的光伏电站设计与EPC工程公司,主要服务于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工程、市政与路桥、物流与民用建筑、电力、综合业务6大业务领域。十一科技在电子高科技工程设计领域居行业龙头地位,是国内最大的集成电路工程设计院;在太阳能光伏工程行业取得了市场领先的优势地位。
十一科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本公司与十一科技的优势,双方就新能源光伏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负责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
(二)十一科技负责向本公司提供光伏电站建设的项目资源,至2015年底前提供约500MW的项目资源供本公司选择,至2020年达到2.5GW。
(三)十一科技为本公司提供光伏电站全面的技术、设计、总承包服务。
(四)对于双方合作项目,本公司向十一科技支付一定的项目前期服务预付款。
三、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目前行业测算,投资建设500MW光伏电站需要约50亿元人民币资金投入,光伏电站的建成、运营将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稳定的收入,将对公司未来收入、利润构成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的签订可以大力促进公司发展光伏电站、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建设运营等业务扩张,加快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的发展,尽快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光伏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建设运营等业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加快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属于新介入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未来发展具有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对于本协议所涉及事项履行情况,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