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由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主办,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承办的“2013年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推进会暨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对接会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来自北京市各机关单位、全国第五批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及重点用能单位出席了本次会议。
记者从会上得到的最新消息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业领域北京市奖励标准从260元/吨标准煤提高到360元/吨标准煤;非工业领域奖励标准从260元/吨标准煤提高到560元/吨标准煤。
拓宽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市级奖励范围:对工业领域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100吨-500吨(不含)标准煤,非工业领域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50吨-100吨(不含)标准煤的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PC),北京市财政奖励360元/吨标准煤;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单个项目核定年节能量在300吨标煤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60元/吨标准煤,这也是北京市首次试点开展的能源费用托管型EPC奖励政策。
北京市节能环保促进会会长柴晓钟对合同能源管理(EPC)进行了政策解读,指出北京市通过推行EPC,依托专业公司的集成服务,加快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产品,充分发挥技术、管理与行为的协同作用,真正实现以降耗促发展,是北京市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内在要求和确保完成节能目标的重要措施。依靠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动态管理制度、完善节能服务公司名录管理,规范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服务,激发合同能源管理市场需求,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