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家能源局在山东烟台召开2014年人民群众满意用电暨供电服务监管工作座谈会。总结近年来供电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派出机构开展供电监管工作的有益经验,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研究部署下一步监管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供电监管能力与监管效果。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监管总监谭荣尧出席会议并讲话。
谭荣尧指出,开展供电监管工作,特别是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是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具体举措。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供电监管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做法,已经发展成为特有的品牌形象工程。在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加强供电监管工作,对于规范供电企业的供电行为,维护供电市场秩序,保护广大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意义仍然重大。
近年来,供电监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供电监管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依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供电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形成。供电监管专项行动不断深入,监管权威逐步树立。
谭荣尧强调,在当前新的形势下,供电监管工作要抓住重点、细化重点,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应遵循“面上布局、点上突破”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抓好工作切入点,做到哪有问题就抓哪里。同时,要善于利用舆论情况、举报情况和领导批示等,加大查处和处罚的手段,还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监管。
谭荣尧要求,各能源监管派出机构要认清新常态,对监管工作有新定位、新思路、新措施。要领会新要求,将工作思路由单一的电力监管转向能源监管;由过去的微观监管,转变为微观、宏观一起管;由原来的普遍性监管转为深入监管,做到以点带面。要创新新方法,围绕“问题监管、专项监管、闭环监管、依法监管、协同监管”五个监管理念和思路,拓宽监管视野。要取得新成效,针对突出问题,加强整改和后续监管,并适当借助媒体宣传监管工作的成果。
座谈会上,东北、西北、南方能源监管局,以及山西、山东、浙江、福建、四川能源监管办等派出机构分别介绍了各地供电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功经验,其他监管派出机构也围绕实际供电监管情况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负责同志,各监管派出机构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