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要投入巨额资金,税收优惠政策是推进我们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昌江华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感慨地说。
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昌江黎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依照节能减排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辅导企业办理税收减免备案,2011年至今“三免”免征企业所得税1.24亿元,“三减半”减征企业所得税3970万元。
据了解,全省地税系统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的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从事高效节能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购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购置当年可按设备投资额10%抵免企业所得税等,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53亿元。
地税工作人员还通过深入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玉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等环保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纳税服务。
为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省地税局认真落实资源税改革,例如对开采难度大、成本高以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税收优惠认真落实好,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衰竭期矿山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分别减征50%和30%。
省地税局大力落实国家对使用节约能源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使用新能源车辆免征车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节约能源和新能源车辆。通过大力宣传推广国家对小排量、新能源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老百姓绿色消费,开环保汽车,低碳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减轻大气污染。(本报海口10月14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