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减排办近日通报了全省各市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根据《浙江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确定的各市2014年度减排目标,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和舟山等7个市4项指标完成都达到时间进度要求;温州、台州和丽水3个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3项指标完成达到时间进度要求;湖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项指标完成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污染物排放考核指标有4项,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根据《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省减排办对没有达到时间进度的温州市、湖州市、台州市和丽水市氨氮指标黄色预警,对湖州市氮氧化物指标黄色预警。
据了解,吃到“黄牌警告”的4个市没有完成时间进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者水处理厂改造进度滞后;二是新增污水收集量少,管网雨污不分现象突出,进水浓度普遍低;三是水泥脱硝改造进度慢,脱硝设备不配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大幅增加。此外,还有污水处理厂运行数据造假,管理问题突出,减排绩效差等问题。
从全省减排进展来看,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4年完成的减排项目公告》,要求我省2014年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共68个。截至2014年7月,全省68个目标责任书重点减排项目已完成46个(其中包括6个已关停项目),在建21个,1个项目因企业停产未实施。其中,温州、舟山已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并投运,杭州9个项目在建,宁波、湖州、绍兴、金华和衢州各2个项目在建,嘉兴和台州各1个项目在建。
对未完成的22个项目,省减排办要求强化服务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对实施关停项目,要按照减排核查要求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对项目推进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的,减排办将实行减排考核“一票否决”,并建议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