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与环境为敌,肆意破坏生态,必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昨天,记者从市治水办获悉,今年初以来,全市深化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共破获水环境刑事案件54起,追究刑事责任154人,关停涉水企业48家。我市在开展专项执法的同时,还加强联动执法,对涉水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此外,我市还积极构建公众参与机制,着力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让破坏水环境者无处逃遁。
水是嘉兴的灵魂,嘉兴河网密布,水系发达,依水而建,因水而兴。这些年来,水却时时刻刻触痛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们的神经。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是,对于破坏水环境者的处罚力度不给力,起不到震慑和惩戒作用。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入罪门槛得以降低。从法律政策层面来看,处罚破坏水环境者有了实实在在的保障,他们不可能再逍遥法外了;从实践层面来说,我市依法治水力度空前,对破坏水环境者严惩不贷,他们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水环境的好坏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因此,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袖手旁观。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无视、姑息、纵容,就是对所有人的犯罪,保护水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除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污染环境之外,还要勇于使用法律武器揭露犯罪,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须知,尽管目前在水环境保护上有法可依、执法也严,但我们也要看到,打击水环境犯罪行为还面临取证难、认定难等困扰,这就需要我们切实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发现身边有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要及时举报、及时制止,决不姑息,共同编织起水环境保护的大网,让破坏水环境者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