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是城市生活和生产污水的主要治理设施,是保障辽宁大连市水环境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记者昨日从辽宁大连市环保局获悉,今年一季度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市23座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现超标的仅2家次。1月,大连东泰夏家河水务有限公司出口出现超标情况,超标项目为氨氮,最高超标1.97倍;2月,23座污水处理厂各项监测指标全部符合相应排放标准;3月,大连清本再生水有限公司出口出现超标情况,超标项目为氨氮,最高超标3.65倍。
针对污水处理厂超标问题,市环保局和甘井子分局、大孤山半岛分局两级环保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严格环境执法,时刻关注污水处理厂出口监测信息,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启动应急预案,责令污水处理厂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打击违法行为,对污水处理厂上游企业和管网进行排查,严厉打击污水超标排放及偷排、偷倒的环境违法行为;分析超标原因,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污水处理厂超标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借用外脑科学决策。
目前,大连清本再生水有限公司已排出整改时间表,增设8组曝气设备,预计整改结束后将实现达标排放;大连东泰夏家河水务有限公司已启动达标改造方案编制工作,正积极推进整改,已实现氨氮达标排放。
据统计,该市每日的生产、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00万吨,90%以上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海,其中一部分处理后的中水被广泛应用于河道景观、城建园林绿化,及水源热泵、电厂及石化企业冷却水和锅炉补充用水等重复利用,大大节约了水资源。因此,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对保护该市海域环境质量,保护和节约水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污水处理厂偷排、超标行为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