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015年,兰州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应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为了确保5000辆推广任务的完成,兰州市决定先从较易推行的营运性公交车、出租车入手,目前基本确定先期投入60辆纯电动公交车进行试点运营。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四部委的要求,2013年—2015年,兰州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应不低于5000辆。近日,记者自市财政局获悉,兰州市相关部门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展情况进行自我核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为了确保5000辆推广任务的完成,兰州市决定先从较易推行的营运性公交车、出租车入手,目前基本确定先期投入60辆纯电动公交车进行试点运营。
去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通过《关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确定兰州等28个城市或区域被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方向。按照四部委的要求:2013年—2015年,兰州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应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自中央四部委批准兰州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以来,兰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成立了发改、科技、财政、工信、交通、公安等十三个部门及公交公司、供电公司等企业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保障该项工作稳步推进。近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和省财政厅、科技厅、工信委、发改委《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兰州市相关部门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展情况进行自我核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
据介绍,为了确保5000辆推广任务的完成,兰州市决定先从较易推行的营运性公交车、出租车入手,目前基本确定先期投入60辆纯电动公交车进行试点运营。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14年6月,兰州市已建成1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兰州段家滩电动汽车充电站,配置充电机3台、充电桩3台,配套建设配电系统、充电系统、计费系统和监控系统,另建成交流充电桩82台,目前兰州供电公司正在对现有充换电设施全部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此外,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发改委牵头,编制新能源汽车发展总体规划,其中市交通局负责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已完成编制;市科技局正在制定电动汽车推广规划;市工信委负责甲醇汽车试点方案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