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汇报会上获悉,2015年,江西省公共机构总能耗为59.94万吨标准煤,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分别比2010年下降16.44%、28.25%、24.02%,超额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
“十二五”以来,江西省以提高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省纳入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达2.3万余家,直接报送数据的近2万家,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乡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全覆盖。通过节能改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在全省广泛开展。“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推广LED灯具达100余万支;各级公共机构累计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00多个,装机容量4万多千瓦。目前,全省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近40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