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召开了14届20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议题中有《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州市城中村给水改造工作方案》等5个议题。关于黑臭水体治理,广州市将在2017年底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水污染防治再出硬指标和时间表
昨日,《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治污方案》)经广州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治污方案》以流溪河水环境保护为重点,突出广佛跨界河流及建成区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
新快报记者发现,《治污方案》再次为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定下指标和时间表:到2017年底,广州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消除劣V类;地下水质量维持稳定,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近岸海域水质维持稳定,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
关键词:城中村供水
城中村做到“一楼一表、抄表到楼”
《广州市城中村给水改造工作方案》(下称《水改方案》)同时通过审议,《水改方案》明确2016年开始对中心城区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的102条中未实施改水的81条城中村实施消防、生活供水改造。
根据要求,广州将通过改造,解决目前城中村供水管网老化、水压偏低、用水紧张的状况,并增加城中村的消防水源,解决城中村消防供水隐患。
据介绍,具体的工作任务包括完善市政消防供水管网,可通行消防车道路增设市政消火栓;村内不能通行消防车的道路,每隔50米设置一个外置式室内消火栓,并按需设置必要的消防加压设施;改造生活供水管网,做到“一楼一表、抄表到楼”;对于具有独立产权的单元住宅力争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
关键词:商事登记
进一步放宽商事登记场所条件
昨日,同时通过审议的还有《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下称《商事意见》),进一步放宽了“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条件。
《商事意见》对“一址多”不再设定投资关联关系、位于专业园区内的限制,适用范围由企业扩展到全部商事主体,即经房屋产权人或其授权经营管理方同意,允许多个商事主体“一址多照”;对“一照多址”不再设定“住所和增设的经营场所须属于同一行政区”的限定,即企业在住所以外的全市区域内增设经营场所,均可适用“一照多址”制度。
此外,《商事意见》还列明了六类特定场所的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材料,简化场地登记要求:经营场地位于专业园区、高校、科研单位内的,提交园区管委会(高校、市级以上科研单位)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经营场地位于南沙自贸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中央商务区内的,提交自贸区、开发区、中央商务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部门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