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了解到,根据近期国务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下达内蒙古自治区的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我区确定了节能降耗重点推进的领域和工作。今年,国家正式实行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制”考核制度。按照方案要求,我区今明两年能耗增量指标为148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控制在3.5%以内。
我区确定节能降耗重点推进的领域和工作主要包括:加强节能评审,查源头控制,降低新上项目用能水平,优化新增用能配置“挤出一块”;实现“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淘汰落后产能“腾出一块”;全力支持节能技改、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推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提高用能效率“省出一块”;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努力做大工业经济规模,调整结构“增加一块”。
自治区要求,各盟市认真落实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坚持用硬措施完成节能降耗的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