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指导意见》并明确指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者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此,淮北市发改委(物价局)在认真把握政策精髓的基础上,积极行动,全面开展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前期工作。
据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由垃圾收集运输成本、垃圾处理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指导意见》全面细致地说明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适用范围、主要原则和成本构成,并明确了具体的成本核算方法,以及公益性捐赠、公益广告、公益宣传费用等8种支出不得计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的情况。
1月12日上午,淮北市发改委(物价局)价格成本监审局召开了市环卫处、淮北宇能公司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座谈会,学习解读了《指导意见》,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目前,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者正在积极着手整理相关数据和财务资料。下一步,市发改委(物价局)将认真审核上报数据资料并进行实地勘察,对成本构成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反复论证,以形成成本监审报告,由此为依据制定出台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