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结合生态区域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科学制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并从项目管理、安全管理、绿色发展、两化深度融合、配套服务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举措。
“化工围城”是当前我国很多城市面临的问题。一方面是严重的环保、安全隐患和公众日益提高的环境质量要求,另一方面是艰难推进的项目搬迁。破解“化工围城”问题,还需要多方努力。
高产值背后的环保、安全隐患
化工行业产值高、税收多,是GDP及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一直以来都是各地争抢的“香饽饽”。
根据《中国石化2014年年报》,化工行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2014年,我国石油化工行业产值达13万亿元人民币,位居世界第二;利润总额达7390.2亿元,占全国规模工业利润总额的13.1%。但化工行业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环保、安全隐患。
中国的化工企业大多依水而建,在沿江、沿河地带,各种化工项目星罗棋布。但近年来,安全事故和污染事件频发,迫使化工园区不得不重新考虑该如何同城市和谐相处。
我国化工园区兴建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2000年后的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重点化工园区或以石油和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共有381家。其中,国家级化工园区(包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有42家,省级化工园区221家,地市级化工园区118家。
与此相对应,全国形成了五大化工群带:一是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三角化工区;二是以天津、辽宁、山东等为中心的环渤海化工区;三是以上海、南京、苏州等为中心的长三角石油化工区;四是以四川、重庆等为中心的天然气化工区;五是以山西、陕西、内蒙古为中心的煤化工区。
“化工围城”之痛凸显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到2025年的炼油、乙烯、芳烃生产加工能力分别达到85000万吨、5000万吨和4000万吨,集聚建设上海漕泾、浙江宁波、广东惠州、福建古雷、大连长兴岛、河北曹妃甸、江苏连云港七大基地。
大连是中国“石化围城”的样本。从南到北,大连前后规划和建设了老甘井子、双岛湾、大孤山、松木岛、西中岛、长兴岛等石化基地或与化工产业链相关的工业园区,重化工项目像棋子般密布在这座海滨城市近百公里的海岸线上,对市区形成环抱之势。
近年来,大连市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环保事故连续不断。据统计,2010年至今,中石油在大连的下属公司和相关储运企业已经发生8起火灾和爆炸事故。最严重的一次事故发生在2010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大面积海上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2.2亿元。
南京是一座典型的石化工业重镇。梅山、长江二桥至三桥沿岸地区、金陵石化及周边、大厂地区四大片区密集分布着百余家化工、钢铁企业,几乎在南京主城外围对这个城市形成了“包围圈”。而南京三面环山、一面邻水,主城区位于主要工业集中区的下风向。
作为北方最大的港口城市,化工产业一直是天津八大支柱产业之一。早在2011年,天津滨海新区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炼化一体化基地之一,也是华北地区最大的炼油及深加工基地。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网站上的数据,2015年,石油化工产值规模达到45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19%左右。到2020年,产值规模将达到1.2万亿元,占新区工业的29%左右。但2015年的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人深省,折射出“化工围城”之痛。
解决之道在何方?
“化工围城”是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与化工布局缺乏长远规划共同作用的结果。要从根本上破解“化工围城”的困境,必须对化工项目统筹规划,全面实施战略环评,对化工项目的选址进行严格评估并审核。
而要解决“化工围城”的现实威胁,最直接的举措就是项目搬迁。
2014年2月,南京市委常委会举行生态文明建设调研会,决定用10年时间,在化工企业集中的金陵石化及周边、大厂地区等地实施大规模的企业搬迁工作,还明确了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
计划实施以来,虽然已经动迁了不少中小型企业,但大型企业如金陵石化、南化集团、扬子石化等,由于搬迁成本、员工安置等问题陷入困境。
突围之路困难重重,主要是三方面因素制约:一是石化企业很多是总部统一管理的央企,并不受地方政府直接管控和约束;二是化工企业搬迁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职工安置、搬迁费用来源不明;三是搬向何处和哪里接收也是必须面临的现实问题。
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工信部计划推进上千家化工企业搬迁,涉及搬迁费用大约4000亿元。
对于资金来源,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分析,通过级差地租、退二进三解决一部分,地方政府、企业解决一部分,中央政府也给一点必要的支持,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要给一点必要的支持,推动搬迁改造彻底解决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排放。”但是化工项目绝不能一搬了之,要充分考虑接受地的承受能力和环境容量,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另外,随着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引导公众有效参与到化工项目选址、决策、运营中来,应成为政府监管的有力补充。
为此,要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和机制,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公众参与的地位。加强化工项目信息公开,让居民知道、理解其环境安全性和潜在的风险。通过论证会、听证会、宣教活动等形式获取居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