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营运车船燃油添加剂节油产品认证。
2 认证模式
产品检验+企业初始检查+获证后监督
3 认证基本环节
认证实施的基本环节包括:认证委托、产品检验、企业初始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认证基本环节示意图见附件1。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委托
4.1.1 认证单元划分
4.1.1.1 按产品适用范围、燃油品种、产品规格型号,划分为车用燃油添加剂和船用燃油添加剂。具体单元划分详见附件2。
4.1.1.2 同一委托方、同一产品规格型号、不同地域(生产场地)生产的营运车船燃油添加剂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4.1.2 委托方应具备的认证条件
详情请见附件